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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商城县生态环境局出示在韩冲村入口处设置一级保护区标识牌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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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河南–信阳–固始县


2025年12月15日,我们在韩冲村入口处,距离韩冲村与虎塘村交界150米位置,看到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标识牌一块,根据《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八条 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口半径500米内区域,水库大坝及其连接公路内的区域。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围3000米,东北至水库3号副坝—大坝—25号副坝连线的区域。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环湖路以内的区域。”







而通过百度地图测定,该位置距离固始县取水口5600米,早已超过一级保护区范围,也超过二级保护区范围,那么,商城县生态环境局设置的这块标识牌,涉嫌标识牌设置不规范、不严谨、不科学、不合法。



请商城县生态环境局或有关部门书面确认,商城县鲇鱼山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范围,在汪韩旅游路上距离固始县取水口直线约5.6公里的位置设置一级保护区标识牌的法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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